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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迁“要钱”还是“要房”?内行人有话要说

来源:楼盘网点击:2334时间:2019-12-04

我们最常接触到的拆迁中,所有的补偿方式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种是给钱,一种是给房子。其中也有一段时间是现金 拆迁房回迁相结合的模式,但是后来又取消了,大多数是二选一。但是在要钱还是要房两个选择中,该选哪个呢?内行人有话要说,知道少吃亏。

在房价上行期,大多会出现这种情况,拆迁款的金额较少,根本追不上房价攀升的速度,如果拿到手的补偿款买不到和拆迁房大小一样的新房,或者与周边的房屋价格差出一大截,这种情况就要选择要房。

拆迁安置房建设周期往往都比较长,加之很多地方还对建成后的安置房设置了转卖年限,有的是3年,有的是5年不等,这样算下来,前前后后8年、10年都很正常。所以,当你在此期间想急用钱而转卖房屋时,却发现没有变现条件。而选择“要钱”,对家庭财务安排上就显得相对从容一些。

还有一类人也很适合拆迁补偿拿现金的,那就是有一定的经济运营能力,比如拿现金可以直接补贴进自己的生意,或者说有稳定靠谱的投资渠道的人,守着活钱就比等待安置房要好。

当然了,被拆迁人还是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全面分析考虑后再做选择,方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。选择货币补偿,要提高警惕,觉得评估结果或者补偿数额不合理,就不要轻易签署协议。若是选择房屋安置,应当写明安置房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楼层、交付日期等,对办理产权证事项进行约定,并写明违约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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